声明人:高志秀
在99年7.20之后,邪恶公开迫害大法,家属委员会叫我写过什么“保证书”,向邪恶写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语言。现在我声明:我所写过的不符合大法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听师父的话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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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7/1012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