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俊云
我在高压迫害下,神志不清地做了违背大法的事。现声明所说、所写的违背大法的言论一律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6/160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