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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冬花、汪少洋、谭绿云、周凤云

    2000年7月16日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公安局非法关押、扣留。在地方恶警的逼迫下,在错误的常人心的驱使下,我糊里糊涂的写下了“保证书”,回家后,我想,我这不是向邪恶低头了吗?这不是给大法带来污点了吗?我没有错,为什么还要写保证呢?我悔恨交加,无时不处于痛悔和自责之中。我在邪恶面前,写了“保证”,干了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干,也绝对不能干的事,这是对大法的侮辱。在忏悔之后,我认真学法,读经文,发现每个字都往我的心里打,字字句句都针对我的心,在正法中我认识到了自己的差距,不断地重新认识自我,“修得执著无一漏”(《洪吟》),在难中,在邪恶的迫害中坚定正信、正念,走好每一步,圆满随师还。现在我严正声明,我以前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违背大法的言论和行动一律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
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4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9月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7/1614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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