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丰兆地
2002年在派出所邪恶的威逼下,按过两次手印,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。现在严正声明:过去所做、所说的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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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