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夏国忱
99年7.20以来我所写的一切“不修炼的保证”及对不起大法的一切言行,包括单位代写、代答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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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