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曾建义
99年在理智不清的情况下,帮着乱法烂鬼做妻子的洗脑工作,在此我严正声明:当时我所说、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!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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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