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永梅
1999年7.20以后,在村里大队上被强迫写过什么所谓的“悔过书”,特严正声明作废!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