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志
自99年迫害大法之后,一切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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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