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敏
我在邪恶的压力下违心的写了“保证”,说了对大法不敬的话,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