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符素玉
1999年10月迫于单位压力,在“不炼法轮功书“上违心签字。现声明签字无效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