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文英
我在邪恶高压下所写的“保证书、自悔书、决裂书”和所写、所念的“揭批书”一律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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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