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付海燕
我从前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事声明作废,我自觉犯罪很大,但是我决心重新做起,尽全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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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