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玉华
1999年7.20左右,单位610找到我问我是否还炼法轮功,当时我口头上说“不炼了”,现严正声明这句话作废。今后努力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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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