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红
在99年7.20以后被警察非法抓進监狱,在出狱时被迫写了“保证书”,现在声明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