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荷叶、李月青
在邪恶迫害下所写的保证、做出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