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单桂兰
在我受迫害时,别人曾以我名字写了“不炼功了”的保证, 我声明:别人曾以我名字写的“不炼功”保证作废无效。今后的修炼中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