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淑梅
本人当初由于受到邪恶的恐吓,表示“不修大法”的所有言行,今天郑重声明:全部作废。以后在修炼当中加倍弥补以前的过失。坚决跟师父走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