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善华
在邪恶迫害下曾经有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现声明一律作废。从新回到正法中来,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