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春、焦淑琴
在任何环境下,由于怕心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,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