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许永山
我在九九年七月份,在乡政府的高压逼迫下,违心地在有损大法的名单上签了名,如今我痛悔万分,今后决心坚修大法紧随师,用自己的生命维护大法,在此声明:以前有损大法的签名和别人给签的名全部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7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7/161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