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符素兰
2001年我在看守所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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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