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丽英
我在99年期间写的“保证书”和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