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夏风玉
我以前所写的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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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