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兰花、任爱连、王玉洁
在大法受到迫害时,我写过“不再修炼大法”的保证书,现在声明作废。决心紧随师父,坚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