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芳荣、从彩玲
在邪恶高压下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