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鲍桂琴
我于2004年11月21日被恶党胁迫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一书,特此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今后会利用一切机会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