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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显朝

    我29岁,97年4月喜得大法。在近6年的被迫害中我走了很多弯路。99年10月28日我在天安门被绑架,后被送回当地,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。非法审讯我的几个恶人穷凶极恶,我在被欺骗下出卖了曾在北京接待我的同修。10个月后,我又被绑架,被非法判劳教两年。在劳教所受尽凌辱和折磨,在高压迫害下无法承受了,被迫违心的写了“三书”、“认识”,并说了违背大法的话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我99年给学校写的和在劳教所被强迫写的信(“认识”)全部作废;出卖同修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;在劳教所被强迫写的“三书”和“揭批材料”全部作废;在公安局、派出所、劳教所等给邪恶签的一切字据、按的一切手印全部作废;自己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;家人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决心紧跟师父,归正自己,助师正法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9/10142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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