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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天民

    1999年,我在邪恶迫害中,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非法判刑四年,其间受尽了欺辱与折磨,在高压迫害与精神折磨和犹大的谎言欺骗下于2001年走向了反面,背叛了苦度我们的大慈大悲的师尊,出狱后不久,又执迷不悟的送去了“锦旗”,我现在严正声明,当时由于强制洗脑后因理智不清送去的“锦旗”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9/10142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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