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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闫桂兰 我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,身体受益,家庭和睦。2000年我到北京上访,被恶警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,又被非法押送回家乡。在恶警的逼迫下写下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,给自己的修炼道路留下了污点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所签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东西全部作废。我决心在今后的修炼道路上,正念正行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弥补过错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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