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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甘大芳 在2003年的一天,社区来了几个人,逼我丈夫签名,就是“不准到北京去,不准同功友联系”等几个“不准”,还要我签名了,后来通过学法修心,我觉得这件事情做得不对。我声明:我丈夫给我签的名,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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