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秀环
本人于2000年12月19日,在市拘留所违心的写下了“保证”,这是不算数的,现郑重声明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9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7/161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