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清明
在99年邪恶迫害初期,交过一部份大法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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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9/1014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