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贯芳
2000年3月3日,在邪恶非法迫害下,所写的“保证”、“悔过”、“决心”等东西,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声明作废!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9/1014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