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仁花
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写的“保证书”等,全部作废。今后按照师父的要求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随师把家还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9/1014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