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桂英、王淑霞
家里的亲人、亲属以前替我们做的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如签字等,特此声明作废。讲清真象,救度众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9/1014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