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俊霞
2003年,在邪恶的迫害下,写的“保证书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从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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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9/1014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