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风梅
在邪恶迫害下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从今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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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9/1014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