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海琴
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不起大法和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到底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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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9/1014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