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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玉莲 我1999年2月有幸得大法。六年多来,修炼不精進,人心多,曾经违心的写过两次所谓的“保证书”和“我的進京过程”,按过一次手印,提供过口供并签了名,承认了丈夫代写的所谓“揭批书”和“过程”,没有极力阻止丈夫给恶人请客、送礼、交罚金,人为的滋长了邪恶,更令人痛心的是,我交过两本大法书。因为我不珍惜大法书,被邪恶钻了空子。几年来,家人多次毁坏大法书籍和资料,并且诽谤师父和大法。我严正声明:自修炼以来,我及我的家人、亲属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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