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袁贤菊、杨兴华、李乐英
在邪恶迫害大法的初期,被迫交过大法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今后一定努力多学法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0/1014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