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凤香
99年7.20以后,我進京证实大法,在邪恶迫害下,违心在“保证书”上按了手印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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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0/1014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