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侯国英
在拘留所期间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,别人代写的“五书”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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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0/1014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