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郝玉芳、徐振霞
在邪恶迫害下,违心写的“保证书”,签字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在今后的修炼中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0/1014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