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段希霞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“三书”等,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0/1014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