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沙明泉
在邪恶迫害下,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在此严正声明作废。坚定正念,作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0/1014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