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爱霞
99年7.20时期签的关于不炼法轮功的“悔过书”,声明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0/1014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