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兰
在邪恶的迫害下,做过一些违心的事,现在声明以前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事一律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0/1014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