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主珍
得法后,身心受益很大,一直按“真、善、忍”做一个好人。去年在高压迫害下别人代我按了一个手印,现在我声明手印作废。今后努力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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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0/1014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