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月芳、张秀梅
在邪恶的强迫高压下所说、所写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0/1014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