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美洁
迫害期间,在违心的情况下所写的“三书”、“揭批材料”等一切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0/101498.html